经学生申请、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二级学院认定(评审)工作小组审议,初步认定以下47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应。
联系人:林丽琼,电话:023-81392166
反应方式:提交至邮箱499460822@qq.com或提交至16-407办公室。
智能建造学院
2022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