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院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(建工职院〔2019〕188号)第四章第九条规定,系认定(评审)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,学生工作干事、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,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各项资助的组织、审核和管理。9月17日,经评议,成立系民主评议小组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8日。如有议异,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。
联系人:姚老师,电话:023-61968153
反映方式:提交至邮箱451723734@qq.com或提交至2-316办公室。
系认定(评审)工作小组成员如下:
组长:杨晓东
组员:姚茂莉、黄利平、潘怡、江涛、李雪、丁王飞、蔡肇建、吕念南
交通与市政工程系
2020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