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生申请、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系认定(评审)工作小组审议,初步补评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0年1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。
联系人:姚老师,电话:023-61968153
异议反馈邮箱:提交至邮箱451723734@qq.com或提交至2-316办公室。
附件1:2020级新生补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名单
交通与市政工程系
2020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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