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现将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办函〔2019〕7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本单位人员,需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文件精神填写附件1及附件2,在1月14日中午12: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(右键另存为)
关于开展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